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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文明创建、绩效考核、后勤保障、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统计运行分析。组织起草医疗保障地方性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待遇保障科。拟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保障行业扶贫工作。

(四)医药服务管理科。拟订全市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专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

(五)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制定全市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和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监督管理药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活动。

(六)基金监管科。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拟订基本医疗保障专家委员会管理制度,完善专家库。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直属机构:

一、邵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事务中心)是邵阳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处级。

市医保事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保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脸、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业务经办;

(二)负责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异动、数据测算工作

(三)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经办工作。

(四)负责市本级离休人员、1-6级伤残军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医疗待遇的经办和医疗费用的筹集、支付工作。

(五)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开发运用和数据库的日常维护,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维护和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障功能的应用。

(六)负责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就医事务和医疗费用的审核支付。

(七)负责医疗救助和医疗价格、招标采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八)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特殊药品的经办工作。

(九)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核算工作,承担编制市本级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事务性工作,负责市本级各项相关基金的内控稽核、综合统计工作。

(十)知道县市区医疗保障经办业务。

(十一)承担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部室职能及咨询电话


二、邵阳市医保基金稽核中心为邵阳市医疗保障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市医保基金运行的监测分析、风险评估工作

(二)推进智能监控系统建设,负责智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

配合开展各类医疗保障资金的风险防控工作

协助组织查处市本级定点协议医药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服务协议等情况

协助处理涉及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举报投诉

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办单位:邵阳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739-5082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