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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本级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切实加强市本级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开展市本级门诊慢特病、“双通道”和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的方案》要求,邵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于2025年6月9日至20日对市本级82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支付资格记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湖南友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邵阳市双清区瑞妍药店、邵阳中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站店、邵阳肾骨康大药房、邵阳益丰未来城大药房、邵阳市大祥区君信堂大药房的执业药师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相关规定,对以下负有责任的相关执业药师作出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决定。
一、执业药师陈某某。注册于湖南友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邵阳市双清区瑞妍药店,在多个医保定点服务机构兼职执业,未能为参保人员提供持续、稳定的药学服务,存在挂证、兼职行为。根据《细则》相关规定及记分标准,记2分。
二、执业药师贺某某。注册于邵阳中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站店,未在注册药店在岗履职,同时又在其他药店挂证、兼职。根据《细则》相关规定及记分标准,记2分。
三、执业药师刘某某。注册于邵阳肾骨康大药房,经监控核实未在注册药店在岗履职,未能为参保人员提供持续、稳定的药学服务,存在挂证、兼职行为。根据《细则》相关规定及记分标准,记2分。
四、 执业药师李某某。注册于邵阳益丰未来城大药房,店内存在部分门诊慢特病病人无首诊处方,使用互联网处方售药的情况,执业药师处方审核环节履职不严,违反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及服务承诺。根据《细则》相关规定及记分标准,记2分。
五、执业药师曾某某。注册于邵阳市大祥区君信堂大药房,在处方审核环节履职不严,所审核并售药的处方存在无药品规格、用药剂量等关键信息缺失的问题,且未按规定在处方上签字确认。其行为未能有效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合理、有效,违反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及服务承诺。根据《细则》相关规定及记分标准,记2分。
以上记分处理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生效,纳入相关执业药师的自然年度医保支付资格记分管理。根据《细则》规定,年度内累计记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将面临暂停或取消医保支付资格等处理。
希望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具有医保支付资格的相关人员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药服务能力。邵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将持续加大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检查力度,对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药学服务提供、处方管理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管。
特此通报。
邵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