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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邵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文件名称: 2022年度邵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索引号: 4305000001/2023-28445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邵阳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9-2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9-27 有效期: 永久



2022年度

邵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医疗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邵阳市医疗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和标准;拟定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拟定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度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医疗保障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6个内设科室,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医疗保障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医疗保障局单位本级以及邵阳市医保基金稽核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850.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1.60万元,增长44.39%,主要是因为2022年增加了1个所属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了7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全省统一医保平台子系统上线,DIP支付方式改革全市推行,价格调整开展多次评估、论证,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46.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6.31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5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38万元,占54.46%;项目支出387.49万元,占45.5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50.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1.60万元,增长30.74%,主要是因为2022年增加了1个所属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了7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全省统一医保平台子系统上线,DIP支付方式改革全市推行,价格调整开展多次评估、论证,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0.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1.60万元,增长44.39%,主要是因为2022年增加了1个所属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了7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全省统一医保平台子系统上线,DIP支付方式改革全市推行,价格调整开展多次评估、论证,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0.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7.47万元,占36.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89万元,占2.81%;卫生健康(类)支出499.85万元,占58.74%;住房保障(类)支出19.66万元,占2.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1.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5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73%,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9.13万元,支出决算为30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1个所属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了7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32万元,支出决算为2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57万元,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4.19万元,支出决算为1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4.1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1个所属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了7人,追加拨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已申请未支付。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6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拨入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等指标收入,对应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8.73万元,支出决算为20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拨入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等指标收入,对应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9.66万元,支出决算为1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3.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8.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6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5.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3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3万元,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43万元,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要求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66万元,减少51.6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要求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开支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上年和本年开支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均为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开支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相比减少0.19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上年和本年开支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均为0辆,2022年支付2021年开支车辆运行费0.19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3万元,占10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6个、来宾247人次,主要是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

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3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9.13 万元,增长119.57%。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1个所属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了7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9.48万元,用于召开市医保信息化、标准化考核、集中整治回头看总结评估、全市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工作、DIP交叉调研评估等系列会议,人数780余人,内容为全面系统总结已完成的医疗保障工作、部署安排下一步医疗保障工作、专题研究市级统筹等有关问题、DIP交叉调研评估等;开支培训费5.14万元,用于开展执法能力培训、价格动态调整监测评估、乡村振兴、医保信息平台内控管理等系统培训,人数300余人,内容为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医保平台医疗机构培训、乡村振兴培训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3.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5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2.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3.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5.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9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1 个,共涉及资金387.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 年度0 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医疗保障专项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7.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专项资金中涉及的“邵阳市医保基金市级统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推进价格招采工作、优化医药服务管理、打击欺诈骗保”项目。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健康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精准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组织对“邵阳市医疗保障局”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0.8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2022年我局整体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无超范围、超预算开支。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邵阳市医疗保障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1.78万元,执行数为850.87万元,完成预算的201.7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医保经办优质高效。经办网络全面覆盖,及时出台《关于推进医保服务下沉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四位一体”经办创新,推行医药机构定点、协议、结算、监管“四位一体”管理新模式。二是服务大局担当作为。助力乡村振兴精准发力,落实基本医保“应保尽保”,落实医保待遇“应享尽享”。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及时出台《医疗保障助力稳住经济大盘十条措施》。助力疫情防控担当作为,及时出台医保助力疫情防控八项措施,有效应对邵阳“4.18”、“10.15”两轮严重疫情。三是医保改革实现突破。DIP支付方式改革成效初显,围绕“四个科学”,构建“六大体系”,致力打造DIP改革邵阳模式。医疗机构收入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调价运行总体平稳,实现了预期目标。带量采购实现突破,在全省率先出台《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约定采购量管理办法》《邵阳市药品医用耗材集采配送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报量、配送等关键环节。职工门诊共济改革如期落地。8月25日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改革方案,11月1日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正式实施。四是基金监管守正创新。坚持与诚信医保建设相结合,实现源头监管。坚持与法治医保建设相结合,实现依法监管。制定《邵阳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邵阳市医保行政检查与处罚流程》,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坚持与智慧医保建设相结合,实现智能监管。先后健全、完善《邵阳市关于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风险处置机制》《邵阳市医保基金稽核十项禁令》等源头防控类、内控机制类、工作规程类、协作机制类制度24项,构建长效机制,加强基金监管。五是从严治党走深走实。狠抓政治建设,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全市医保系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市医保系统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活动。狠抓巡察、审计问题整改。狠抓清廉医保建设。编辑《邵阳市医保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录》。

2022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我们紧盯全年目标任务,真抓实干、精抓细干、埋头苦干,全市医保工作呈现出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国家DIP支付方式改革、医保经办等多项工作跻身全国、全省先进行列。我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优秀。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 个的,至少将2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有待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计划有待进一步细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二部分附件:邵阳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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