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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市顺利落地
  • 发布时间: 2021-01-05 12:37
  • 来源: 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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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4日下午,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海蓉,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邦银带队督查冠脉支架集采落地情况,并亲切慰问了冠脉支架手术患者。在市中心医院现场督查了解13日凌晨2时许,市中心医院接收的78岁患者马某因突发心脏病手术,用上了质优价廉的医药产品,目前术后情况良好。这是我市11以来第3例采用降价后冠脉支架产品的手术,标志着首批国家组织耗材(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在邵阳正式落地实施




据悉,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采取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方式,通过竞价采购降低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此次冠脉支架带量采购是国家首次组织高值医疗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由政府组织各级医院填报需求量,并作为买单方与企业换取巨幅降价。20209月份开始报量,2021年1月1日起即可上网采购,短短三个多月患者就用上质优价廉的冠脉支架产品,创造新的“集采速度”。次最终中选的8家企业10款产品,7个国内企业产品,3个外资企业产品,临床常用的主流产品成功中选。与原采购价相比,载药合金冠脉支架的价格由平均1.3万元左右,下降至700元左右,中选价平均降幅达93%上最低469元,最高798元。


2021年我市约定采购总量4000余个,预计执行首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冠脉支架结果,每年将为全市节省采购费用4000万元左右。


黄海蓉强调,为确保冠脉支架降价不降质,冠脉支架带量采购充分尊重临床使用习惯,由医疗机构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选择中选产品,明确配送企业,对执行中不能保障质量数量行为,将采取赔偿、惩戒、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在产品质量方面,督促强化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确保降价不降质,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中选产品全链条的质量监管,加强质量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在降低耗材价格的同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中选产品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保证患者享红利、得实惠。

相关政策链接:

国家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湖南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对中选冠脉支架的采购平台挂网、配送工作、医保基金预付、医保支付、医疗机构激励约束等配套措施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规定,冠脉支架集采中选产品按中选价格在各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医疗机构按中选价格采购,患者按中选价格使用。

  对于中选产品以外的冠脉支架,要按照性能与价格相匹配的原则,考虑与中选产品的合理比价关系,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将价格调整到合理水平。各省级医保部门要严格落实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中选产品配送企业的要求。要加强供需双方对接,确保中选企业与所有协议采购医疗机构建立配送关系,及时配送到位,保障使用。

  《意见》规定,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要根据中选产品的中选价格、各医疗机构与企业约定的采购产品及数量,测算各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金额。

  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基础上,建立预付机制,在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后,医保基金按不低于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30%预付给医疗机构,并要求医疗机构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在落实医疗机构货款支付主体责任的前提下,鼓励医保经办机构或采购机构与企业直接结算。省级医保部门要对预付政策落实和医疗机构回款情况开展监测和督导。

  《意见》规定,冠脉支架集采中选产品以中选价为支付标准,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中选产品以外的冠脉支架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各地可根据实际交易价格合理设定医保支付标准高限,患者使用价格超出医保支付标准高限的产品,原则上超出部分由患者自付。各地应采取措施,两年时间内,逐步调整支付标准,使其不超过最高中选价。

  应统筹考虑挂网价、患者自付比例和医保支付标准高限的设定,避免患者费用负担增加。

  《意见》规定,参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有关规定,各省级医保部门要指导统筹地区对冠脉支架集采范围内品种实施医保资金单列预算管理,医保资金节约部分,经考核按不高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余留用的比例由医疗机构结余留用。开展按病种(病组)等方式付费的地区,在确保患者自付部分完全享受集采降价效果的前提下,首年可不下调相应病种(病组)医保支付标准,以后按规则定期调整病种(病组)医保支付标准。

  《意见》规定,接受冠脉支架植入手术的外地患者占比大、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现行价格明显低于全国中位价格和周边省份价格的省份,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调整冠脉支架植入手术价格。要加强监督落实,确保参加冠脉支架集采的医疗机构按购销合同完成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协议采购量完成后,仍应优先使用中选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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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739-5082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