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医保提字〔2025〕第10号(C1类)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328号提案
的办理意见
夏丽委员:
您提交的《完善药品带量采购机制,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药品带量采购情况
药品带量采购对于降低药品采购成本、减轻患者负担、节省医保资金具有积极作用,自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开展以来,截至2024年底,邵阳市累计落实药品19个批次、705个品种,覆盖化学药、生物制剂、中成药和中药饮片,集采药品平均降价53%以上,提前一年完成“十四五”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品种累计达 500个的目标,并持续推进集采,预计2025年底集采药品品种达到800个。
二、办理意见
(一)提高医疗机构集采报量精准度
我局联合市卫健委于2025年1月10日出台了《关于推进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扩面提质的十条措施》(邵医保发〔2025〕1号)(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十条措施”第二条明确,依托医保平台招采管理系统,结合采购历史量,医保部门要严格审核医疗机构申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需求量,对报量较上一年度实际采购量偏差大的品种,要求医疗机构作出合理说明。对填报数据明显不合理或说明不充分的,及时退回医疗机构重新填报,避免出现“用而不报”、报量与采购历史量差异较大等异常情形。对确因不可抗因素或其他特殊情况超过或低于历史采购量及采购需求量阈值时,需在填报备注栏内注明正当理由报审核部门审核,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医疗机构不得以药占比、费用控制、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报量,确保集采药品耗材进得了院。
为进一步加强集采报量精准度,一是探索建立带量采购沟通和调研机制。建议市县两级建立医疗机构、医保、卫健三方定期沟通机制,定期会商和反馈带量采购的药品使用效能、品种、数量、质量等情况,采购前应充分调研和论证,以便更加合理的确定带量采购品种和数量,避免调研不充分造成浪费或被罚款,增加医疗机构负担。二是探索建立带量采购事中弹性调整机制。根据医疗机构实际需求,由医疗机构(医联体)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药品品种数量等调剂建议,制定具有弹性的事中调整机制,避免简单“一刀切”确定带量采购指标,因此在现有政策允许范围内建议完善弹性调整机制。
(二)提升集采药品耗材的使用与管理水平
“十条措施”第四条,医疗机构要按照集采政策要求,优先使用集采中选产品,落实“采用结合”,“为用而采”,“以采促用”。要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对于不合理大量使用高价非中选产品的科室和医生予以定期通报;对于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非中选药品的医生,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纳入医保医师资格管理,据实扣减相应积分。
为加强药品安全风险的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印发了《药品质量安心工程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我‘药’守护百分百行动”。在行动中,将农村药品、疫苗、特殊药品等产品,以及药品购销渠道、存储条件等关键环节作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药品安全风险排查、隐患处置、违法查办、整改落实、提质帮扶五个100%,让药品监督更有力、网售更规范、风险更可控、应急更迅速,推动药业繁荣发展。4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针对不同领域明确重点工作任务。今年来,全市检查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2270家,督促94家单位整改,责令8家企业停业整顿,立案13件。
(三)协同推进综合监管
“十条措施”第九条,要推动形成鼓励优先使用中选药品耗材的导向,与纠正医药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系工作机制有序衔接,会同相关部门分析研判“带金销售”等不正之风线索,对于查实的问题,按照职责权限依法依规处理。对不按规定参与集采或落实集采政策不到位,采购非中选产品占比超过规定比例或只采购非中选产品的,严格按协议管理处理到位。对无故不按规定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和耗材的医疗机构,采取提醒教育、约谈、通报等措施,截至目前已下发工作通报三期,分别为《关于全市第七、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情况核查通报》、《关于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第一、三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广东联接续第二采购周期执行情况的通报》和《关于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国家组织第二、四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执行情况的通报》,通报6个批次205个药品,通报690家次医疗机构,涉及集采总金额1.77亿元,违规金额共计480.89万元,对违规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同时,按医保协议要求对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予以追回,并按超过比例部分费用处1倍赔偿金,已全部赔偿到位。情节严重的由医保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医药行业协会开展联合约谈,必要时将有关线索移交审计、纪检监察机关。对供应不及时不稳定的企业按照采购文件予以处置。对查实存在带金销售的医药(配送)企业,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有关规定予以失信评级。
为建立完善的药品追溯体系,对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进行跟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参与“三医联动、六医协同”集成改革,紧密配合省药监局开展带码采集工作,全面收集生产企业、批发流通企业药品耗材的生产及配送数据。2024年12月30日,省药监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药品批发企业药品追溯及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的通知》(湘药监函〔2024〕153号),明确自2025年2月1日起,全省所有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需对所有赋码药品进行出入库扫码;2025年4月30日前,要完成与省药监局药品追溯监管服务系统的对接,上传药品购销存、储运温湿度信息。目前,我市50家药品批发企业已全部完成对接工作。在对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中,药品追溯工作已被列为重点检查内容,对于未按要求上传追溯信息的企业,督促其整改到位。
(四)加强信息交流
一是探索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医保、市监、卫健部门建立常态化信息互通机制,实时共享医疗机构药房日常检查情况、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等信息,以便及时察觉潜在的药品安全风险或不合理用药问题,协同处置。二是积极探索医药、医疗和医保“三医”协作监管机制,由医保部门牵头,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三方及时通报药品监管工作进展,共同研究解决药品带量采购中出现的问题。并针对药品带量采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三、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落实“十条措施”,加强指导培训,并协同市监、卫健部门,进一步完善药品带量采购机制,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邵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