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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邵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文件名称: 2021年度邵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索引号: 4305000001/2022-26882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邵阳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2-09-2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9-29 有效期: 永久

2021年度

邵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邵阳市医疗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医疗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和标准;拟定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

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拟定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度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医疗保障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6个内设科室,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邵阳市医疗保障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89.2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24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补发2020年三相奖金,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78.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8.74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10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8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88万元,占67.86%;项目支出189.40万元,占32.1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89.2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24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补发2020年三相奖金,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2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6.44万元,增长30.13%。主要原因是追加拨入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等指标收入,对应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4.02万元,占39.7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58万元,占5.02%;卫生健康(类)支出307.46万元,占52.18%;住房保障(类)支出18.22万元,占3.0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6.49万元,支出决算为58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4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0.23万元,支出决算为23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拨入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等指标收入,对应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67万元,支出决算为2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的主要原因是补缴2019年7月至2021年8月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46万元,支出决算为0.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征缴比例低于预算征缴比例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42万元,支出决算为1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的主要原因是补缴2019年7月至2021年8月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16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的主要原因追加拨入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等指标收入,对应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1%。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的主要原因是已申请未支付,部分经费支出财政未审批。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8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拨入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等指标收入,对应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年初预算为18.22万元,支出决算为2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补发2020年三相奖金,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9.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2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0.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7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27万元,完成预算的36.3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00万元,支出决算7.09万元,完成预算的88.5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12万元,增长18.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DIP建设、集中整治、区县换届、信息化建设相关接待增加,接待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2.00万元,支出决算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因该车辆为事业单位车辆,无法办理落户手续至我单位,于2021年初将车辆调回机关事务管理局与上年相比减少5.68万元,减少96.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因辆为事业单位车辆,无法办理落户手续至我单位,于2021年初将车辆调回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9万元,占97.4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占2.5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9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16个、来宾798人次,主要用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9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4.42万元,增长181.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DIP建设、集中整治、信息化建设相关业务量增加,导致经费支出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2.62万元,用于召开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暨打击欺诈骗保月启动会议、全市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工作会议、全市全年医保基金调度会、飞行检查DIP试点医疗机构启动仪式暨DIP付费推进等系列会议,人数1000余,内容为全面系统总结已完成的医疗保障工作、部署安排下一步医疗保障工作、专题研究市级统筹等有关问题、部署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DIP付费推进等;开支培训费14.96万元,用于开展全市医疗待遇保障政策培训、DIP培训班费用,新医保平台上线前医疗机构培训,人数1200余人,内容为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新医保平台上线前医疗机构培训DIP付费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2.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89.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 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医疗保障专项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专项资金中涉及的“邵阳市医保基金市级统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推进价格招采工作、优化医药服务管理、打击欺诈骗保”项目。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健康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精准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组织对邵阳市医疗保障局”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9.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2021年我局整体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无超范围、超预算开支。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邵阳市医疗保障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6.49万元,执行数为589.28万元,完成预算的180.4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善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二是完成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任务。加强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三是积极推动量价挂钩、带量采购,切实保障药品供应,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协同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收支预、决算存在差异。对预算管理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导致预算编制工作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执行管理;二是规范会计核算,强化部门财务管理制度;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邵阳市医疗保障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21年我局经费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核算,统一帐户,统一管理,所有的财务收支活动归口规财科统一管理,做到开源节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较优作用,基本支出保证机关正常运转,项目支出经费起到抛砖引玉作用。制订了资产管理制度,按标准购置固定资产,资产保存完整,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整体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无超范围、超预算开支。经全面综合评价,我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分,等级为优秀。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 个的,至少将2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21年度邵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二部分附件:2021年度邵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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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739-5082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