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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文件名称: 邵阳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2021-00708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0-08-1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8-18 有效期: 永久


目录

第一部分邵阳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机构运行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和标准;拟定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拟定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度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6个内设科室,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即邵阳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48.66万元(本部门为机构改革新组建部门,无年初预算,无上年比对数据,以下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8.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8.6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24万元,占86.03%;项目支出40.00万元,占13.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8.6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6.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6.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万元,占0.77%;卫生健康支出255.27万元,占89.18%;住房保障支出8.76万元,占3.06%;其他支出 20.00万元,占6.9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16%,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1.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84%,主要包括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 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5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5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8个、来宾580人次,主要是接待省医保局、其他市州和除邵阳市区以外各县市区的工作人员来我局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对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公开的网址为https://www.shaoyang.gov.cn/shaoyang/bumyjshsgjf/202009/3b21af427b7648e9a276871dbbacf86a.shtml,本单位在2019年度无重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项目支出40万元为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基金,该项支出为医保专项基金支出,已拨付至邵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非本单位经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98万元。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总计159.28万元。开支会议费4.35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暨打击欺诈骗保月启动会议、全市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电视电话会议、飞行检查等系列会议,人数600余人,内容为全面系统总结已完成的医疗保障工作、部署安排下一步医疗保障工作、专题研究市级统筹等有关问题、部署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等;开支培训费0.10万元,用于办公室人员参加公文培训,人数2人,内容为提升办公室人员的公务写作能力。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19.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19.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 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 (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 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 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 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 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20〕2号)精神,我局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分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的评价重点是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成本,专项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促发展,提高资金绩效,经全面综合评价,我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等级为优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局在职人员编制18人,2019年底实际在职人员12人。共有6个内设科室,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主要负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和标准;拟定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组织制定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拟定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度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

我局2019年整体支出28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24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5.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6万元,其他支出2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我局为机构改革新组建部门,无年初预算,年中追加预算448.66万元。

2019年实际收入448.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8.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2019年实际支出286.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2万元。

(二)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246.24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5.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6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8个、来宾580人次,主要是接待省医保局、其他市州和除邵阳市区以外各县市区的工作人员来我局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三、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国有资产由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共同管理,资产的购置、管理、处置均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我局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所有固定资产的采购均通过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资产处置和报废收入均上缴市财政资产专户,不截留、不挪用,并且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及时更新资产情况,保证资产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2019年资产总计164.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2.42万元,非流动资产1.70万元。负债和净资产总计164.12万元,其中负债0.90万元,净资产163.22万元。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82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对评价结果和相关材料及时总结上报。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9年我局经费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核算,统一帐户,统一管理,所有的财务收支活动归口规财科统一管理,做到开源节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较优作用,基本支出保证机关正常运转,项目支出经费起到抛砖引玉作用。制订了资产管理制度,按标准购置固定资产,资产保存完整,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整体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无超范围、超预算开支。经全面综合评价,我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等级为优秀。

六、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一是抓完善促公平,稳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2019年度我局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惠民医保政策,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在2018年的基础上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520元;将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统一提高到70%,统一降低43个特殊门诊准入门槛;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至65元/人,降低一半起付线,并提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5个百分点;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纳入医保保障范畴。同时全面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进一步降低参保单位缴费压力,更好地保障生育职工待遇。二是抓脱贫促攻坚,精准推进医疗保障扶贫政策落实落地。2019年我局全面落实2019年医保扶贫考核三个核心指标,实现“应保尽保”,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增强三重保障梯次减负功能;“一站式”结算专户资金到位率100%。三是抓改革促创新,扎实推进医保领域改革攻坚。2019年我局稳妥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及配套改革、不断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深化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改革。四是抓治理促监管,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2019年我局全方位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五是抓服务促提升,着力夯实医保工作基础。2019年,我局牢记初心使命,深化改革创新,实现了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有序衔接,开启了邵阳市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征程。  

七、存在的问题

财政拨款收入资金紧张,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执行占比较大,预算执行面临较大的压力

八、改进措施

(一)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执行管理 加强新《预算法》等学习,规范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二)规范会计核算,强化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加强和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会计法》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三)严格审核把关,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公务活动,认真落实公车改革和管理规定,在规定范围内加大保留车辆统筹使用力度。

(四)优化资产配置,切实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用,认真核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卡片信息,及时更新完善,确保真实、完整、有效地反映本部门资产信息。

(五)完善内控制度,切实严肃财经纪律 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流程。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着力强化部门内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规定,严禁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



     

第二部分附表:2019年邵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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